徵信社業者說,台灣目前是一個資訊不公平的社會,有錢有勢的人可以取得一般人得不到的資訊,例如最近連續發生房地產業跳票事件,只有銀行間可以掌握業者資金流動和產權,並採取適當的措施維護自己的權利,但最後被犧牲的都是一般民眾,徵信社,就可以代替民眾取得常人無法接觸的訊息和業者的債權資料。
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尹章華說,法治進步國家都有建全的徵信業,以美國為例有一千多所大學設有刑事偵察院系,徵信業者甚至可針對檢調單位的偵查,進行反偵查維護人權。因此政府要做的不是取締,而是使徵信業合法化、制度化。
律師尤英夫說,國內目前在檔案法、國家機密法、個人電腦資料處理法方面的規劃還不夠健全,在戶籍法、商業登記法和公司法方面的規定也不夠公開。
因此,政府應推動資訊自由化,適度的放寬取得戶政、地政、財稅資料,可減少不肖徵信業者和官員勾結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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